首页 | 文管委组织机构 | 博物馆一览 | 文物保护单位 | 法律法规规章 | 学术研究成果
  
  
 文博资讯
 监督投诉
上海博物馆
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
上海鲁迅纪念馆
上海市历史博物馆
中共代表团驻沪办事处纪念馆
上海文物商店
陈云故居暨青浦革命历史纪念馆
上海敬华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


修复、复制、拓印馆藏文物资格的审批


  一、审批项目名称:

修复、复制、拓印馆藏文物资格的审批

  二、审批项目依据:

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第33条

  三、审批收费依据:

不收费

  四、审批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:

1、有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。2、有从事馆藏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所需的场所和技术设备。

  五、审批总时限:

20个工作日

  六、申请许可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:

1、申请报告。2、从事修复、复制、拓印的专业人员名单及职称资格证书。3、修复、复制、拓印的场地和技术设备的证明。

  七、办理程序:

1、接受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。2、审核。3、市文管委同意批准的,发给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;不批准的,书面通知申请方并说明理由。

  八、办理时间、地点、电话:

1、工作日9:00-11:30 13:00-16:00
2、地点:武胜路188号
3、电话:63723500


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

地址:上海市人民大道201号 电话:(021)63580340 传真:(021)637200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