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2008年度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〉的通知》(沪人考〔2008〕68号精神,现将2008年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报名条件 参见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2008年度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〉的通知》,亦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spta.gov.cn)和21世纪人才网(http://www.21cnhr.gov.cn)的“考试动态”栏目内查询和下载。 二、培训内容 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资格考试培训科目,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,分为: 1、基础理论知识;(包括中国古代史、中国近代史、中国现代史、世界史、世界艺术史) 2、文物博物馆学基础知识(包括青铜、陶瓷、书画、玺印、玉器、家具、工艺美术、雕塑) 3、专业实务(包括古文献阅读、文史工具书、博物馆学、考古学、文物政策法令) 三、培训时间 2008年8月上旬——11月下旬,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 每周授课安排为周一—周五1天、双休日1天。培训共为160课时。 四、培训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5日-7月28日上午9:00-11:00 下午1:30-4:00 五、培训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培训的人员须填写《培训报名表》(培训报名表附后,可复印),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届时随带培训报名表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,培训及教材费用等,到武胜路188号,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理培训报名手续。同时接受中级资格考试报名(考试报名表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<http://www.spta.gov.cn>上查询和下载)。 联系电话:63723500×628或632金老师、朱老师 六、培训费用1600元/人,报名时付清。 七、培训地点:另行通知。 本通知在上海文博信息网(http://www.shcrm.com)上可供下载。
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7日
附件:2008年度文物博物专业培训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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